
海豐縣教育資助政策簡介
2024年8月
一、學前教育階段
資助對象:在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含公辦性質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幼兒班就讀的3-6歲常住人口家庭經濟困難學前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
資助標準:每生每學年1000元(按學期發(fā)放)。
申請方式:向就讀幼兒園申請。
二、義務教育階段
(一)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
資助對象: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
資助標準:小學每生每學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學年1500元(按學期發(fā)放)。
申請方式:向就讀學校申請。
(二)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費補助
資助對象: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學生。
資助標準:小學每生每學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學年750元(按學期發(fā)放)。
申請方式:向就讀學校申請。
注:義務教育階段生活費補助只享受其中一項資助政策,不能重復享受。
三、高中教育階段
(一)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學年2000元(按學期發(fā)放)。
申請方式:向就讀普通高中學校申請。
(二)普通高中免學費
資助對象: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檔立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學年2500元(殘疾學生3850元),公辦學校學雜費全額減免(不含住宿費),民辦學校學雜費超過補助標準的可以繼續(xù)向學生收取。
申請方式:向就讀普通高中學校申請。
四、中職教育階段
(一)中職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中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特別優(yōu)秀的二年級及以上在校生。
獎勵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
申請方式:向就讀中等職業(yè)學校申請。
(二)中職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資助中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yè)學生和非涉農專業(y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每生每學年2000元(按學期發(fā)放)。
申請方式:向就讀中等職業(yè)學校申請。
(三)中職學校免學費
免學費對象:對中等職業(yè)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zhèn))學生和城市(市城區(qū)鳳山、香洲、新港三個街道)涉農專業(yè)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殘疾學生、戲曲表演專業(yè)學生(其他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yè)學生除外)。
免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3500元(殘疾學生3850元),公辦學校學雜費全額減免(不含住宿費),民辦學校學雜費超過補助標準的可以繼續(xù)向學生收取。
學費減免方式:核實符合條件的學生,學校予以減免。
注: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國家助學金、免學費,中職國家獎學金,符合條件可同時享受。
五、高等教育階段
(一)研究生國家獎助學金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特別優(yōu)秀的全日制研究生。
獎勵標準: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碩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
2.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
獎勵對象:表現良好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獎勵標準: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
3.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資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
資助標準:中央高校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屬高校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二)本專科生國家獎助學金
1.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
獎勵對象:特別優(yōu)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二年級及以上在校生。
獎勵標準:每生每年8000元。
2.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對象:品學兼優(yōu)、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二年級及以上在校生。
獎勵標準:每生每年5000元。
3.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在校生(含預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
資助標準: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具體標準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圍內自主確定,可以分為2-3檔。
4.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
資助對象: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
資助標準:(1)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zhí)行。(2)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zhí)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5.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
資助對象:資助廣東省生源考入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本專科新生繳納第一學年學費。
資助標準:最高不超過6000元
注:(1)當年考入省內高校的大學新生向就讀高校申請;當年考入省外高校的大學新生向縣教育局資助中心申請。(2)新生資助為一次性資助,從二年級起,按國家的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進行資助。獲得新生資助的學生在同一時間段內不再享受省財政設立的其他專項資助。
6.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申貸對象: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及在校大學生
貸款額度:專本科每生每年最高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
辦理方式:學生入讀高校前戶籍所在縣教育局申請辦理
申辦地點:海豐縣教育局(海豐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辦理時段:每年度7月中旬至9月中旬
咨詢電話:海豐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0660-6691803
地址:海豐縣城紅城大道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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