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基本情況
本單位無下屬單位,部門預(決)算為本級預(決)算。
(一)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
海豐縣農機管理總站(原名稱:海豐縣農機局),成立于1960年1月,根據(jù)中共海豐縣委、海豐縣人民政府《印發(fā)<海豐縣事業(yè)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海委[2012]52號)精神,海豐縣農機管理總站為歸口縣農業(yè)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正科級,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會計制度,現(xiàn)辦公地址:海豐縣紅城大道西金長農機四樓(租賃)。縣農機管理總站內設人秘股、機務管理股、財會股,屬下兩個站室農機化技術推廣服務站、農機安全監(jiān)理站。
(二)部門人員構成
單位人員編制共28人,現(xiàn)在職人員23人(2016年12月止),其中站長1名,副站長2名,管理人員7名,職工13名,退休人員共20人,遺囑供養(yǎng)2人。人員經費按海豐縣財政預算規(guī)定標準及范圍辦理列收列支,進行年度決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具體公開表格見附件: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2016年部門預算收入數(shù)為251.1萬元,比上年增加35.4萬元,增長15%。主要原因:一是本部門的運轉性支出中的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5.4萬元(包括:調整增加經費人員工資增資、社會保險繳費、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等);二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51.1萬元比上年增加35.4萬元,增幅15%。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51.1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占本年收入的0%。
二、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部門預算支出數(shù)為251.1萬元。與上年相比,支出總計增加35.4萬元,增長15%。支出預算251.1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本部門的運轉性支出中的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5.4萬元(包括:調整增加經費人員工資增資、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二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41.1萬元比上年增加35.4萬元,項目撥款10萬元與上年相比持平。
2016年支出預算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預算241.1萬元,占總支出的96%,比上年增加35.4萬元,增長15%。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8.5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6.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6.4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等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10萬元,占總支出的3.13%,與上年基本持平。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預算251.1萬元,占總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35.4萬元,增長較大。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8.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6.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6.4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等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10萬元,占總支出的3.13%,與上年持平。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說明
本部門2016年海豐縣財政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8.7萬元,與上年9.8萬元比減少1.1萬元,下降了12%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是指單位工作人員和專家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占“三公”經費總額的0%,2016年度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比2015年度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下降(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本單位今年無出國任務。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3.7萬元占“三公經費”總額的37.75%,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3.7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輛公務用車用于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參加會議所需公務用車燃料費、過橋過路費、交通工具維修維護費、車輛保險費、年檢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5萬元,與上年比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用于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費用。
四、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包括:通用設備采購預算0萬元,網(wǎng)絡化建設采購預算0萬元,裝修工程采購預算0萬元, 其他貨物采購預算0萬元(復印機、曝光臺、電腦、空調等辦公設備0萬元、應急公用車購置0萬元;同時,預計公開招標、競爭性磋商等方式采購執(zhí)行服務0次約0萬元。
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4萬元,包括:辦公費3萬元,水電費0.4萬元,郵電費1萬元,差旅費1.5萬元,小車經費3.7萬元,會議費0.8萬元,公務接待費5萬元,機關運行經費與上年25.2萬元相比減少了8.8萬元,減幅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沒有列支租賃費。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月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現(xiàn)有固定資產89.85萬元(2016年12月止),其中:房屋辦公類36.28萬元,通用設備26.08萬元(汽車兩輛),專用設備類16.89萬元(農機檢測設備)。其它用具、家具、裝具10.6萬元。
七、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6年,本單位暫時未開展績效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其他說明事項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yè)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yè)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用事業(yè)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shù)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yè)單位按規(guī)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guī)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yè)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yè)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fā)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市本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guī)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非行政單位參照執(zhí)行。
附件:部門預算公開表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是否繼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