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我局審計工作以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引,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加快海豐法治建設步伐。按照中共海豐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海法治辦[2021]12號)的要求,現(xiàn)將我局2021年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情況
2021年,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縣審計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二、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全面發(fā)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jiān)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為推動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一)突出抓好領導干部的學習貫徹。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宣傳工作。領導干部充分發(fā)揮“頭雁”作用,切實擔起責任,積極以上率下,緊密聯(lián)系時代變化和審計工作實際,在帶頭學習宣傳的基礎上,帶頭做好貫徹落實和學習成果轉化工作,推動形成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把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轉化為推動新時代審計事業(yè)高質量內涵式發(fā)展的實際行動。
(二)廣泛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教育。堅持政治引領,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把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學習黨的十九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黨史學習教育結合起來,大力開展學習宣傳,迅速掀起學習熱潮。通過設置宣傳專欄、舉辦培訓講座、整訓、學法考試、保密觀APP答題等多種形式,對習近平法治思想進行全方位宣傳、多角度報道、深層次解讀、學習考究,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
二、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2021年,我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為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組織保證。局黨組按照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法治工作組織領導,明確任務,分工負責,依法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加強法治教育,局領導帶頭組織定期學法,強化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審計能力。一是堅持以“規(guī)范化建設”為主題,充分發(fā)揮“頭雁效應”,完善執(zhí)行《海豐縣審計局黨組工作規(guī)則》,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結合起來,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二是組織學習縣委有關文件精神,重點學習《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 年)》、《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工作指引》及《海豐縣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等相關重要文件,深化對依法治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全局干部職工關注普法、參與治理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并且認真學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審計法》、《國家審計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預算法》、《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行政處罰法》、《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保密法》、《國家安全法》等,大力推進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審計全覆蓋。近幾年來的審計項目,由于處理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沒有發(fā)生過一起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案件。
(二)堅持依法審計,提升審計服務大局能力和水平
一是積極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jù)。通過在各類審計項目中持續(xù)關注政策推進落實中出現(xiàn)的新情況新問題,關注政策推進中的各類風險隱患,積極提出有針對性的審計建議,推進各項民生政策有效落實,為各級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如:我局對海豐縣創(chuàng)建“無證明城市”“民情地圖”應用推廣進行審計,重點關注《證明材料取消清單》落實、村(社區(qū))公共服務平臺設備與廣東政務服務網實現(xiàn)對接、“民情地圖”管理平臺專職人員配備、民情地圖制度設計等情況,著力政策落實和機制完善等方面提審計建議,切實推動關于“民情地圖”應用和“減證便民”的各項工作。
二是加大審計力度,推進懲防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與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公檢法司等部門的配合,完善協(xié)作機制;加大對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和經濟案件的查處力度,充分發(fā)揮審計在打擊經濟犯罪、懲治腐敗中的積極作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加大審計查處問題整改工作的力度,督促審計查處問題的徹底整改,促進部門單位規(guī)范財務管理行為。2021年,我局共完成審計項目14個,正在實施中的項目8個。審計查出違規(guī)金額862萬元,管理不規(guī)范金額554萬元;應上繳財政金額486萬元,已上繳財政金額396萬元,應歸還原渠道金額375萬元,已歸還原渠道金額474萬元,提出審計建議34條,已采納審計建議25條。移送紀檢監(jiān)察機關問題線索3條,移送主管部門線索1條。編發(fā)審計簡報8篇,審計要情1篇。
三是全面推進審計依法公開,加強行政權力依法運行。自覺接受黨內監(jiān)督、人大監(jiān)督、民主監(jiān)督、司法監(jiān)督。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認真執(zhí)行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認真研究處理人大及其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審計工作提出的有關意見,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等有關情況和問題。全面推進審計依法公開。根據(jù)縣政府統(tǒng)一安排部署,我局持續(xù)做好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信息公示平臺、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等政務工作平臺工作,不斷加強行政權力依法規(guī)范公開運行,并按要求將運行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2021年公開了2019年度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和海豐縣2019年縣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四是注重加強隊伍教育和培養(yǎng),樹立良好審計執(zhí)法形象。加強審計人員的法制教育和培養(yǎng),大力提高政治素質、業(yè)務能力、工作作風及職業(yè)道德水準。大力宣傳新時代社會主義法治思想,不斷增強法治思想宣傳的覆蓋面。不定期開展相互交流、座談等方式,推動全局樹立法治意識,營造良好法治風尚。2021年,我局有8人通過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并獲得廣東省行政執(zhí)法證。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實行行政決策咨詢論證,提高論證和風險評估質量。
二是加強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加強對審計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的審查。
三是嚴格決策程序。實施重大行政決策必須嚴格執(zhí)行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克服以現(xiàn)場辦公等形式進行重大行政決策。
四是嚴格決策責任追究。健全并實施重大行政決策失誤的責任追究制度,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環(huán)節(jié)。 一是依法行政深層次推進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審計覆蓋面有待提升;二是審計隊伍知識結構與新時代審計工作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整體依法審計素質和業(yè)務能力有待提高。
四、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將繼續(xù)全面推進審計機關法治建設,確保審計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更好地發(fā)揮審計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中的重要作用,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職能。2022年我局將進一步提升系統(tǒng)思維,落實上級機關的部署要求,把學習貫徹十九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緊密結合起來,和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更好發(fā)揮審計建設性作用緊密結合起來,實現(xiàn)海豐審計高質量發(fā)展緊密結合起來,抓緊把結合工作實際,科學謀劃審計監(jiān)督體系和審計監(jiān)督能力現(xiàn)代化,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把學習六中全會精神作為理論武裝工作的重點任務,教育引導全體審計人員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黨中央上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實現(xiàn)各項任務上來,在推進縣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進程中積極發(fā)揮審計人的作用。
(二)完善制度建設,努力提升審計監(jiān)督水平,加強依法審計制度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相關審計業(yè)務制度并推動貫徹落實。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使審計人員在審計執(zhí)法、普法的同時不斷提高自身法制素養(yǎng)和依法審計能力。
(三)把握質量控制,努力提高審計工作效能。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量力而行的原則,始終堅持審計職責權限、程序、方式及標準法定,維護審計的嚴肅性和獨立性。提升審計質量控制水平,規(guī)范管理,完善控制機制,持續(xù)推進依法審計,促進審計質量的不斷提高。
(四)提高法治意識,不斷提升審計能力素質。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的能力,避免埋釘子、留尾巴,努力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huán)境。
海豐縣審計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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